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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欧大气跨界污染合作机制

亚欧各国面对全球性的大气污染问题,政府间积极开展对话及合作,签署了大量关于跨界污染的协议和公约,以期明确各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提高大气污染监测技术水平以及促进企业、产业间的合作。

  

欧洲长距离越界空气污染公约

197911月在日内瓦召开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环境保护框架的部长级会议,欧洲各国在这次会议上签订了《长距离越界空气污染公约》(CLRTAP)。公约于1983年生效,是针对空气污染问题制订的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综合性合作公约,并制订了把科学与政策结合在一起的制度框架。特别是框架中纳入了空气污染的预测模式,对酸雨的形成过程、原因与影响做出了科学分析,成为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科学参考。

近年来,为进一步解决区域PM2.5的问题,已将公约中涉及的污染物减排对象从早期的SO2NOX扩展到VOCsNH3等对PM2.5有重要贡献的前体物。

东盟防止跨国界烟雾污染协议

2002年,东盟成员国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办的土地和森林火患世界会议暨第九次东盟烟雾问题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签署了《防止跨国界烟雾污染协议》。根据协议,签字国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联手解决土地和森林火灾引起的烟雾问题;各国必须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管制放火烧荒行为,建立预警系统,防止跨国界的空气污染;各国决定成立跨国界烟雾污染控制中心,允许成员国的消防人员携带消防设备入境,以帮助扑灭大火。但是,迄今为止印度尼西亚仍未批准这一协议。

南亚大气污染马累宣言

马累宣言是第一个南亚跨界区域大气污染的协议,于1998年签署,签署协议的国家有孟加拉国、不丹、印度、伊朗、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马累宣言旨在南亚建立科学的跨界空气污染防治政策,推动在国家层面建立跨界空气污染的协调机制。

东亚酸沉降监测网

东亚酸沉降监测网(EANET)是一个区域性的合作计划,目前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地区13个国家参加,目的在于交换各国酸沉降监测数据和技术,提高公众认识,为各国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经国务院批准,199810月我国参加了东亚酸沉降监测网的试运行工作,成立了监测网中国分中心。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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