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粤发改产业函〔2017〕2236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附件: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改方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28日
来源:产业发展处
相关附件:
http://www.gddrc.gov.cn/zwgk/tzgg/zxtz/201705/P02017050338520329985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