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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6〕48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市节能监察机构: 

  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依法推动节能,促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我委制定了《2016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反映,各地节能监察情况分析报告请于2016年12月底前报我委,抄送省节能监察中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熊卫鹏,83135867)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2016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计划.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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