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节选)
(2015-2017年)
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代表着未来智能装备的发展方向。为加快培育发展广东机器人产业,引领和推动广东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根据《中国制造2025》和《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重点行动计划
(二)产业集聚发展计划。
1. 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建设3-5个各具特色的省级机器人产业基地,引导企业、项目、人才、资金向基地集聚,形成高端企业集聚、产业链完善、配套服务齐全、整体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基地产值和增加值分别占全省机器人产业产值和增加值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 重点任务。
——省市共建机器人产业基地,打造产业集聚发展高地。选择机器人产业发展基础较好,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有承载产业发展的地域空间,比较优势明显的地市,以省市共建方式,培育建设3-5个省级机器人产业基地。加强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专项扶持政策,引导企业、项目、人才、资金等要素向产业基地集聚,将产业基地打造成引领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的示范区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集群。2015年在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基础上,启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区、深圳坪山新区、珠海国机机器人科技园、东莞松山湖、顺德高新区等机器人集聚发展区规划建设;2016年各产 业基地配套的重点公共平台具备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企业加快向产业基地集聚,3家以上企业投产;2017年底各产业基地基本实现特色鲜明、企业集聚发 展、产业链条完善、公共服务齐全目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加强招商引资,做大产业增量。以产业基地为依托,发挥省市各自优势,针对我省机器人产业缺乏龙头企业和高端项目带动的短板,面向国内外机器人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引进龙头骨干企业的重点项目和先进技术,尽快做大我省机器人产业增量,带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依托我省制造业规模大、机器人 市场需求高的优势,推动在我省销售额较大的机器人企业在本地设立生产基地、工程中心等,以市场引项目,加快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提质增量。2015年各产业 基地明确产业规划布局,确定招商目标和重点项目,拟定未来2-3年招商路线图;2016年围绕机器人产业链短板,开展精准招商,每个产业基地实现3个以上 重点项目落地;2017年基本完成重点企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全球机器人领先企业或项目入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专栏3:打造机器人产业发展集聚区
以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为依托,打造机器人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区为主要载体,集聚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的产业资源和科技要素,逐步形成基地“一区两带多园区”的产业发展布 局,围绕优势行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发以数控镗铣床、精密压力机、数字化工具系统为代表的数控机床产业,以焊接、搬运、装配、检测等作业为应用需求的单体工业机器人及其成套系统,以提供机器人自动化应用为代表的系统集成服务业,加大机器人相关基础部件研发力度,加快产业化进程。建设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水平 国际化的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体系。
深圳:以宝安、龙岗和坪山为主要载体,培育和引进一批机器人研发、生产制造和系统集成企业以及关键基础部件配套企业,在智能控制焊接、重载搬运、柔性装配等领域,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特色鲜明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集群。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机器人设计、研发、检测、试验、验证、认证等公共服务 认证检测体系。
珠海:以珠海高新区为主要载体,通过引入国内外知名机器人企业,联合国内智能化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建设国机机器人科技园。强化产业园的孵化器作用,以格力电器为示范应用龙头,建立成果孵化平台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为特色的科技园综合服务平台。
东莞:以松山湖高新区为主要载体,依托香港科技大学机器人研究所,建设松山湖国际机器人协同创新研究院、松山湖机器人产业孵化基地和松山湖科技创业学院。重点发展3C机器人、高端消费类机器人、工业六自由度机器人等,以及飞控系统、云台系统、多旋翼飞行器、小型多旋翼一体机等无人机。
中山:以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板芙镇为主要载体,以中山市智能改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为核心,重点发展智能数控、光电装备、医疗器械等机器人相关技术,建设智能制造基地。
顺德:以顺德高新区核心区为主要载体,以华南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为平台,建设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示范区,促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突破及行业应用推广、检测评估服务与标准化、高端人才培训与国际合作、产业孵化培育,推进工业机器人在重点行业的示范应用。
(三)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1. 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培育发展50家以上机器人研发制造及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吸引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优势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套发展,形成整机企业与零配件供应商、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产业发展生态。
2. 重点任务。
——培育发展机器人研发制造骨干企业,打造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主力军。将机器人“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作为发展重点,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 育)企业认定框架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的机器人研发制造骨干企业。2015、2016、2017年我省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整机制造重点骨干企业分别达到10家、30家和50家;到2017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1-2家销售额超100亿元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
——培育发展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鼓励和支持现有的系统集成服务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创新业务模式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机器人制造企业向服务型制造发展,延长企业价值链,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促进机器人产品的市场应用。鼓励和支持“工作母机”制造企业发展 “工作母机+工业机器人”一体化解决方案,直接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加工中心或无人生产线。2015、2016、2017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系统集成企业分别达到5家、10家和20家;到2017年营业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企业超过5个。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五金家电、纺织服装、陶瓷卫浴、建材、食品医药、包装印刷等领域,各培育至少2家专业化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金融办,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培育发展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围绕教育娱乐、家政社区、餐饮服务等服务领域需求,积极培育发展服务机器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生活需求;突破精细介入感知技术、快速个性化组织建模与治疗等关键技术,支持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卫生领域服务机器人发展;加快发展电力检测维护、防灾救灾、 建筑、民用防爆、军用安全保障等领域应用的特种机器人;大力发展应用范围广、市场空间大的无人机、无人船、无人车技术及其产品。2015年无人机、家政社 区、餐饮服务、教育娱乐等领域服务机器人产业销售额突破100亿元;2016年医用服务机器人以及电力检测维护、无人船、无人车、防灾救灾、民爆等领域特 种机器人产业化取得新突破,小批量推出商用产品;2017年智能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实现发展水平和规模双提升,进入国内领先行列,销售额达到200亿 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四)机器人示范应用计划。
1. 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累计推动19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机器人应用试点示范,推动建设10条智能生产线和数字车间,建设15 个左右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和50个以上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创建国家机器人应用示范区,3年累计新增机器人5万台,制造业万名员工机器人数 量达50台,进入国内领先行列,开展机器人应用的企业平均劳动成本下降30%,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0%,质量效益提高10%。
2. 重点任务。
——实施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计划。选择汽车和摩托车制造、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五金家电、纺织服装、陶瓷卫浴、建材、食品医药、包装印刷等发展基础好、需求迫切的制造业领域,实施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优先选用自主可控的国产机器人和成套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对符合首台(套)重大 技术装备的机器人产品列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享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政策。2015年支持100家重点企业实施“机器人应用”项目,带动全省 超过500家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2016、2017年每年新增开展机器人应用项目的企业分别达到650家、750家;2015-2017年累计新增各类工业机器人5万台以上,其中国产机器人占比达到5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建设重点行业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方式,高起点、高水平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车间。在我省重点开展机器人推广应用的行业各建设2-3个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力争项目中机器人及相关智能装备国产化率达60%以上。积极申报国家机器人(智能制造)应用试点示 范项目,组织实施省级试点示范项目,以试点示范项目为标杆,带动机器人在制造业领域广泛应用。力争2015-2017年每年建设国家机器人(智能制造)应 用试点示范项目5个,2015-2017年新增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分别达10个、15个和25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相关地级以上市 政府)
专栏4:实施机器人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一)建设15个左右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和50个以上省级试点示范项目,其中每个珠三角地市(区)至少建设1-2个国家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个以上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粤东西北每个地市建设1个以上省级试点示范项目。
(二)各市围绕主导产业开展重点行业机器人应用示范。21个地级以上市根据本地区制造业发展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机器人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的重点领域。
珠三角:广州市重点围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包装印刷、家电、机械、医药、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深圳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家电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珠海市重点围绕家电、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佛山市重点围绕家电、陶瓷等行 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惠州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石化、新能源汽车制造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东莞市重点围绕智能信息终端制造、家具、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中山市重点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家电、灯饰、五金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江门市重点围绕金属制品、摩托车及零部件制造、纺织化纤、 食品、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肇庆市重点围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食品、陶瓷、冶金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顺德区重点围绕家电、机械、家具、纺织服装、包装印刷、建材、五金照明、汽车配件、精细化工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
粤东地区:汕头市重点围绕轻工装备、玩具、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汕尾市重点围绕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潮州市重点围绕陶瓷、服装、食品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揭阳市重点围绕围绕石化、金属制品、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
粤西地区:阳江市重点围绕五金刀剪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湛江市重点围绕钢铁、水产品加工、小家电制造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茂名市重点围绕石化、农副产品(含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加工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
粤北地区:韶关市重点围绕钢铁、冶金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河源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金属制品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梅州市重点围绕机电、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清远市重点围绕汽车零部件、有色金属加工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云浮市重点围绕石材加工、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开展机器人 应用。
(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1. 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主要依托机器人产业基地实施一批机器人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建设投资总额300亿元,新增产值2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0亿元。
2. 重点任务。
——遴选一批2015-2017年投资建设的机器人重点建设项目,参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给、环评、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15年全面摸查全省机器人重点项目情况,建立项目库,开展分类管理。2016、2017年各遴选出全省50个机器人研发制造和示范应用重点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争取到2017年底50%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保证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形成新的增长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
附件
名词解释
机器人:指集机械、电子、控制、计算机、传感器、人工智能等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的自动化装置。本行动计划中的机器人主要包括工业机器人和智能机器人。其中,智能机器人又分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
工业机器人:指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具有三轴及三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自动控制操作机以及工厂用AGV运输车。工业机器人包括机器人本体、数控系统、应用集成、机器人零部件、机器人维修与服务等。
服务机器人:指半自主或全自主工作、完成有益于人类健康、生活便利服务工作的机器人,不包括从事生产的设备。如在家用清洁、医疗康复、助老及家庭服务、教育娱乐、餐饮服务等方面应用的机器人。
特种机器人:指针对危险场合及特殊行业应用需求,如在水下作业、灾难探测搜救、森林防火监测、农业喷洒、军事用途、民用防暴、特种环境等方面应用的机器人。
来源: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详情:
http://www.gdei.gov.cn/ywfl/jscx/201512/t20151207_1233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