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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年能效对标活动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3〕13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3436号)要求,全省共12个省级行业协会向我委递交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申请。经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综合考量行业能源消费量比重、工作基础等情况,最终确定水泥、玻璃、造纸等3个行业作为我省2013年能效对标试点行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省水泥、玻璃、造纸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能效对标工作方案,报我委备案。尽快组织行业内企业按照《广东省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方案》和本行业实施方案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公布本行业参与年度能效对标活动企业名单。做好日常指导、协调、服务和跟踪,建立健全能耗数据采集、整理、对比和存档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定期汇总和报送本行业企业对标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与企业必须在所属省行业协会正式备案,否则不能参评能效“领跑者”企业。参与企业要在省行业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完善节能措施,按要求定期报送能耗数据和对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企业领导要引导和激励全员参与,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使能效对标活动真正为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发挥作用。

  三、年度对标活动结束后,各行业协会应组织专家评选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每个行业原则上评选1家综合能效最先进的企业作为本行业2013年能效“领跑者”企业,并2014120日前将评选结果、工作总结及工作建议等报我委。

  四、我委将对能效对标活动中表现优异的行业协会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能效“领跑者”企业进行授牌,优先评选为全省节能先进单位或提高节能考核等级,并在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中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表现优异的个人优先评选为全省节能先进个人。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配合相关行业协会指导、支持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五、未纳入本年度试点范围的各行业协会,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加强调研摸底,夯实工作基础,我委后续还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届时将通知各行业协会再次组织申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524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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