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毕志坚
今年是我省全面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节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十一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我省顺利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十一五”前四年,在全省经济总量增幅超过70%的同时,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3.89%,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85.77%,任务完成进度超过时间进度要求。其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2.96%、5.28%、11.32%和6.94%,四年累计下降24.15%,为单位GDP能耗下降做出了重要贡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显著,水泥、钢铁、电力、造纸等行业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今年以来,我省单位GDP能耗继续下降,一季度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36%。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节能形势依然严峻,节能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自去年三季度以来,随着全省经济企稳回暖,内需市场持续扩大,外贸市场恢复性增长,部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停产减产的高能耗企业又重新恢复了生产,这些因素都给我省今年节能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同比增长19.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降反升2.8%,出现了“十一五”以来首次正增长;单位GDP能耗虽然下降了2.36%,但与全年下降2.58%相比,还差0.22个百分点。
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的最主要领域,也是节能降耗的主战场。据工信部统计,2009年我国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总量的71.3%,节能降耗重点在工业,难点也在工业。工业节能成效直接关系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完成;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关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实现。为此,工信部主动承担责任,明确2010年全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下降7%,并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业节能目标。2009年,我省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66.9%,全省节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靠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下降。6月17~18日,李毅中部长、苗圩副部长亲赴我省调研,对我省工业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我省今年要确保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的目标。据省统计局测算,我省一季度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2.8%,那么,全年要完成下降3%的目标,首先要先消化掉一季度上涨的2.8%。虽然1~6月,我省遏制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的不利局面,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1.64%,但三、四季度随着部分重大工业项目的开工投产,全省工业能耗势必相应上升,要完成全年3%的节能目标仍然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节能形势依然严峻。
现在,距离“十一五”结束只剩下五个月时间,面对严峻形势,全省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目标不能改变,承诺必须兑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6%、2010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的目标。下半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要突出抓好如下十项工作: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省政府已审定了我委上报的各市政府2009年节能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告,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节能先进组织推荐工作。及时发布2009年及2010年上半年各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通报。各市要尽快完成对县(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市政府要尽快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统计局。
二、切实做好淘汰落后工作
继续做好小钢铁、小火电淘汰工作,确保今年完成关停小火电机组57.69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能力100万吨、落后炼铁能力50万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00万吨,加大造纸、漂染、制革、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各市政府要尽快将我委分解到各市的2010年淘汰落后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力争在三季度前完成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加快出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协调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引导资金,抓紧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验收。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核准和审批等。
三、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积极推动对完成节能目标有困难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停止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责令停止生产,有关部门要停止供水供电。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氧化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合成氨、氯碱等产能过剩和“两高”行业的在建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新建项目采用更高一级能耗标准和更为先进的节能技术和工艺,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把好能耗准入关。
四、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加快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相关程序,争取项目早日下达,早日发挥作用。各相关专项资金要把节能领域作为支持重点,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节能领域。各市要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技术,建设共性服务平台。组织发布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对应用条件成熟、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将分行业召开节能技术推广会,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电机、节能汽车等,全年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800万只,同时适时研究开展利用财政资金补助支持节能产品推广。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五、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试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加强对各市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要采取各项必要的控制措施,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加强城市照明管理,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有困难或者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的地区,一律关闭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突出抓好省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督促企业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十一五”期间实现1000万吨标准煤节能量。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节能监管,一些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把重点用能单位监管范围扩大到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要加强对中小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产业转移园区开展节能工作。继续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源利用状况季报制度。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个行业14种产品(工序)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工作,把商贸酒店业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监管范围,推动商贸酒店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市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要按照国家要求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七、开展能耗限额标准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情况专项监察
委已整合全省节能监察力量,完成了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情况的专项监察。目前,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已经确认,将于近期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实施惩罚性电价等差别政策的依据。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组织节能监察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八、建立节能预警调控机制
经省政府同意,以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布了《2010年广东省节能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全省节能指标的异常情况,将预警等级确定为一、二、三级,根据不同应急等级采取相应的限产、停产措施。各市要加紧制定相应的节能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并于本月底前上报。方案要包括调控主要目标、重点调控三类企业名单及能源消费量、调控具体内容、保障措施等,其中纳入预警调控三类企业名单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必须占本地区工业能源消费量的50%以上。
九、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并结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节能监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新设立工业园区编制节能规划等相关配套办法。积极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专项核查工作的宣传发动,使节能产品惠及民生的重要意义深入人心,顺利完成国家交给我省高效节能空调专项核查任务。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的典型案例,努力做到全民动员、全社会动员,更好地推动我省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认真做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节能工作的谋划之年,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节能规划是事关我省未来五年经济发展空间和节能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委已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十二五”节能规划初步研究成果,并于7月20日召开了“十二五”节能工作展望座谈会,邀请国家规划课题组成员介绍了国家“十二五”节能工作思路及措施。各市要根据此次座谈会获得的相关信息,综合考虑本地“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走势及重大耗能项目建设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对“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