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
1970年5月住友商事在其他商社之前率先接受了周总理提出了贸易上的四条件。
1972年4月住友商事正式被指定为中国友好商社,直接与中国开展贸易。
1980年1月举办与驻日中国大使的春节联欢晚会。此后每年例行举办。8月香港代表处法人化(设立住友商事香港有限公司)。12月在上海、天津、广州及大连设立代表处。
1996年4月广州代表处法人化(设立住友商事有限公司)。
2014年住友商事(中国)企业集团共在中国设立了7个法人,5家分公司以及41家投资公司(合并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