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节能协会
珠海市节能协会是由珠海市各生产和使用节能产品以及用能大户和从事直接、间接节能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单位和科学技术人员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遵循党和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工作方针,以改革为动力,以节能、环保为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和组织节能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活动;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作用,为我市加强节能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服务,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和社会服务。
协会目前有会员单位80多家,由40位节能专家成员组成的珠海市节能协会专家委员会,分属新能源新技术开发利用、照明节能、空调节能、电机及智能控制、能量系统优化(综合节能)等五个专业小组。
协会主要业务范围:
1、宣传党和政府的节能方针政策。对我市能源利用发展规划、新能源开发、能源管理、节能技术进步以及国内外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为企业提供政策、产品、技术咨询。
2、向会员单位建立互动平台提供搜集、整理到的国内外科技、经济节能信息资料、开拓信息渠道;帮助会员单位培训各类技术、管理人才,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的节能改造和管理成果进行总结交流、组织推广,适时编辑出版与本协会有关的刊物。
3、为企业牵线搭桥,对本市节能产品进行评估、鉴定和向省节能中心推荐和申报节能产品标志。组织节能技术和新能源的开发,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节能技术方案及管理方案的咨询服务,并根据业主的需要,组织相关会员单位参加投标和实施。
4、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及建议。协助完成政府及有关部门交给的调查和咨询任务,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工作。
5、加强会员自律工作,制定协会会员共同遵守的约束性公约和条例,协助政府做好节能管理和宣传工作。
6、积极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的经济组织的关系与合作,组织协助会员参加市内、外(含国际)节能产品的展览(展销)会,并进行技术交流。
7、开展与国内外的节能技术合作,促进节能产品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定期开展评比、总结工作,对节能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