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布
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作为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指南》提出,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目标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根据我国在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等领域的汽车增长趋势,结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划目标,《指南》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未来需求进行了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据此,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在未来需求不断增长的预测下反观我国充电基础设施的现状,近年来,虽然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整体工作也有稳步推进,但仍旧呈现供不应求的态势。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可满足12万多辆电动汽车的充换电服务。
面对增长中的社会需求和巨大的设施缺口,《指南》同时提出了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与挑战:电动汽车及其充电技术的不确定性大、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配套支持政策仍需加强。
结合不同需求,《指南》要求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同时,《指南》还结合不同的区域和场所制定了细化方案。
在发展目标的指引下,《指南》还划定了包括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加快标准完善与技术创新和开展相关示范工作在内的五大重点任务范围,并将通过规划指导、用地支持、简化审批等多种保障举措推动目标实现。
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