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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拟再修已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昨天在纪念水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为了从制度上更有效地应对水污染防治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前期研究工作。

1984年审议通过的水污染防治法,先后于1996年和2008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对控制和防止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水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再修水污染防治法提到议事日程。与会专家学者表示,很多地方领导关注的首要问题仍是GDP增长,环保工作讲的多,做的少,软的多,硬的少。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保部等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达成共识,要进一步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规范;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力度,切实发挥法律的功能。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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