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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针对目前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正在不断推进环境领域立法工作。201310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立法规划,已明确的68件立法项目中,包括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

其中,被社会各界广为关注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均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据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王凤春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类立法项目规划,都是比较重要、需要确保完成的项目。

立法规划将立法项目分为3类。在2013年之前3年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一直是第二类立法项目,此次列入一类立法项目,表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修改进度明显加速。

从“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分配来看,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归属国务院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法归属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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