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督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发〔2010〕12号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月26至29日,由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任组长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督查组一行11人,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粤期间,督查组先后召开专题汇报会、前往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抽查、形成督查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我省。雷于蓝副省长、林木声副省长分别出席了专题汇报会和意见反馈会,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主持。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安全监管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电网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8月29日上午,国务院督查组就本次督促检查情况与我省交换意见。国务院督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付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我省节能形势非常严峻、任务非常艰巨等问题和困难,并对我省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林木声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感谢国家督查组对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肯定,表示我省将及时总结,下大力气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启动全省节能预警调控,确保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节能目标。同时,请求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时,多考虑广东实际情况,加强对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8月27日下午至28日,在我委毕志坚副主任等陪同下,督查组赴广州、东莞、惠州等3个市,重点抽查了惠州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8月27日上午,督查组在广州召开专题汇报会,雷于蓝副省长代表省政府汇报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发〔2010〕12号文的情况。雷于蓝副省长指出,我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省政府先后召开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黄华华省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多管齐下,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关于节能减排的措施落实到位。我省重点从七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二是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采取限制措施;三是严格按国家要求停止核准或备案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项目;四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确保省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监督检查;五是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清理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实行处罚性电价,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主要产品能源消耗专项监察,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地区的能源供应;六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七是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督查组一行对节能减排相关问题与我省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