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热点焦点 > 正文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意见发布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 (吴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和加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适用条件和优先对象。强调因地制宜,指出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名录、能耗超过基准值、能效未达到标准等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不搞“一刀切”,确保精准有效。
《意见》规范了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操作流程。在总结提炼部分地方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规定了前期评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组织实施、项目调整、后期评估、资产管理和费用结算,确保全流程、易操作。

热点焦点 推荐信息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
  • 绿色转型迈向关键阶段——从“能耗...
  •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产品...
  • 《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
  • 总成交额超181亿元!2024年...
  • 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
  •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
  • 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 广东售电公司可能会换种活法了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能源...
  • 全国首个新CCER项目完成登记!...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
  • 生态环境部: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
  • 推动“售电不止于隔墙”!国家能源...
  • 绿色算力新征程:源网荷储助力数据...
  • 我国有了能源法!2025年1月1...
  • 深入实施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
  • 全面绿色转型 · 专家谈|我国...
  • 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重磅署名...
  •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