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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建完成节能改造 奖励30元/平方米

日前,《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今后,北京市开展节能绿色化改造的公共建筑,可申请30/平方米市级资金奖励。

  《办法》规范了项目申请奖励资金的条件、流程、资金拨付和监管,并给出改造技术指南,引导公共建筑积极开展绿色综合改造,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率。据统计,全市约有1.7亿平方米存量非节能公共建筑,占全市城镇公共建筑总面积的53%,节能改造潜力巨大,节能服务市场前景广阔。

  什么是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办法》明确,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公共建筑对原有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等进行一项或多项的节能改造并达到一定的节能率的,都算作节能绿色化改造。这样的系统化综合改造,既提高了建筑的舒适度,又降低了能耗和经营成本,一举多得。

  以一栋14层、建筑面积为35897㎡的大厦为例,大厦进行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新增了能源监控平台、改造了冷热源系统、优化了大厦控制系统。改造后,综合节能率可达20%以上,预计冷热源系统年节约能源费用55万元,折合年节约标准煤246吨。根据《办法》测算,该项目可获得奖励资金100多万元。2018年底前,北京将完成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实现节能量约6万吨标准煤。

  根据《办法》,北京市单体面积3000平米以上、在20162018年内实施节能改造,并纳入我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且改造后实现普通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20%的项目,均可申请30/平方米的市级奖励资金。部分节能率较低的项目,还可通过折算面积的方法获取奖励资金。

  每年3月和9月,申报单位可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的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平台,对改造项目进行集中申报。项目改造完成,通过专项验收合格、并且运行一年后,可在每年630日前,在线向区建委申请奖励资金。

 

来源:北京市房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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