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2014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心工作,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努力发挥科技对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修订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贯彻实施培训,引导和支持地方出台鼓励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
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稳步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和推广应用工作。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协调组领导下,出台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有关规定和办法,启动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发布绿色建材目录,组织研究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研究制定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与产业化相适应的技术体系、部品体系和标准体系的研究。以住宅建设为重点,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推进产业化技术和部品的研发及工程应用,提高建筑装配化和集成化水平。
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研究制定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启动试点示范,推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
继续推进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体系的研发与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跟踪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
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与管理,切实完成“十二五”阶段目标任务
加大“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管理和成果推广力度。总结凝练“十一五”水专项实施成果,形成一批指导城镇供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技术标准、导则和工程案例,组织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加强“城市内涝防治”等已启动课题的全过程管理,促进形成成套技术并在重点流域和地区有关城市开展示范应用。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突出重点,做好课题的立项和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开展“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两个主题的“十三五”任务需求调研和顶层设计工作。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科学规划相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发展。研究制订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国家级和部级相关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建设和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吸纳企业参与科研项目,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选择重点产业领域整合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加强中德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深入发展。总结中德秦皇岛和哈尔滨示范工程经验,有序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建筑种类。做好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程,开展有关专项技术、产品研究与开发,开展相关政策研究。
落实低碳生态城市国际合作试点示范,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做好中美、中德、中加、中丹和中欧低碳生态试点城市落实工作,强化合作机制,通过技术指导、工程示范和交流培训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执行好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开展低碳生态理念下规划标准体系的梳理、低碳生态城市规划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积极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培训。结合重大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和政府间合作备忘录的执行,及时总结国际合作项目成果和经验,开展相关技术交流和培训,做好宣传扩散和能力建设工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管理、技术人员参加国际培训与技术交流。
来源:新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