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呼吁明确新能源汽车方向
民营车企再次接到了来自国家政策的“橄榄枝”。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将得到这个新政的支持。
在新能源汽车发展从热火朝天到乱象纷呈的当前,政策鼓励民企参与是一种思维突破,还是老生常谈?南方日报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此项政策本身的推动作用可能有限,但民营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前景仍较为看好,希望国家政策能够尽快明确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并出台更切实有力的支持政策。
中国经济和汽车业的发展轨迹证明,民营企业具有强大的活力,更往往是一个新产业发展的催化剂。在新能源汽车上,未来也可望证实这一规律。
清理规范针对民企准入条件
具体的10大鼓励措施包括: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和车辆租赁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服务和引导。
意见还具体提出,有关部门和各地应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方面,发改委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改委规范公共资源安排相关办法,在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资金以及协调调度其他公共资源时,要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另外,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和各地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