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三周年系列宣传——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由省委书记兼任组长、省长兼任常务副组长的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双碳”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深改委会议、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双碳”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双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制定出台“双碳”总体设计文件。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作为我省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的第一个“1”和第二个“1”,提出31项具体任务和10项重大改革举措、2项重大示范、6项重大工程清单及“碳达峰十五大行动”,构成我省“双碳”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是加快完善“N”政策体系。制定重点领域和21个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绿色金融、财政等配套政策措施。能源、农业农村、绿色金融、财政支持碳达峰、试点示范建设等方案已印发实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碳汇能力提升等领域即将印发实施,各地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也在陆续印发。
三是完善绿色低碳相关法规规划政策。制定或修改《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建筑、塑料污染治理等规划政策。
二、能源绿色低碳水平显著增强
一是稳步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全省已建成陆上天然气主干管道共计约3914公里,通达全省21个地市。全省单位GDP能耗仅次于北京、上海。
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截至2022年底,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3000辆,累计运营超3000万公里,均居全国首位;累计建成投产抽水蓄能电站6座,装机容量968万千瓦。
三是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底,全省海上风电装机791万千瓦,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5403万千瓦,占全省发电总装机的31.3%。陆丰核电5、6号机组和廉江核电一期工程获得国家核准开工建设,全省累计建成投产核电机组14台。
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加深入
一是坚持制造业当家。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大力培育20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形成8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
二是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积极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制造全过程的绿色化,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304家、绿色设计产品1075种、绿色工业园区1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8家,绿色制造示范名单总数量居全国首位。
三是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锂电和光伏、海上风电装备等绿色产业发展,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129.7万辆,约占全国1/6。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入选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四、绿色低碳城乡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省新增城镇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80%以上。积极发展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大力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广州、深圳、佛山等市顺利入选全国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全国发放绿色建材认证证书中广东企业占比20%,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省城市(县城)累计建成污水管网7.58万公里,建成运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20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2997.93万吨/日,管网长度及处理能力均保持全国第一。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水平持续优化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154座,总处理能力16.1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占比81%,设施数量和处理能力多年居全国首位。
三是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成立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强化省级统筹,分区域分层次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市城区约2.2万个居民小区已开展垃圾分类,配置分类收运车约1.3万辆,打造垃圾分类宣教科普基地186个。
五、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加快发展
一是加快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出台《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广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持续推进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我省5个项目纳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项目,2022年全省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67.8万TEU。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2022年全省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比例44.3%,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积极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和港口岸电应用。持续推进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截至2023年6月,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2万辆,约占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1/4。加强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全省纯电动船舶运力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全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全省84%的码头泊位实现岸电全覆盖。
三是大力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公路建设,积极采用多种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实现废旧材料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29.5万个,高速公路充电车位2300个,1123个乡镇实现公共充电桩全覆盖,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协同发展的充电服务网络体系。
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日益凸显
一是完善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政策。研究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固体废物、畜禽污染等的协同控制,探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印发《广东省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积极推动将石化行业碳排放评价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国率先转向“以臭氧污染防控为重点、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的新目标,2022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连续8年全面达标,全省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珠三角PM2.5平均浓度在全国“三大经济圈”中率先进入“1字头”。坚持治水、治产与治城深度融合,创新建立“流域+区域”跨市治理合作机制,2022年全省14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至92.6%,劣V类国考断面全面清零。
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出台《广东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广东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入发展循环经济,为我省“双碳”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云浮、韶关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支持广州、深圳、佛山等三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
七、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步提高
一是全力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截至2022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53.03%,14个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珠三角9市全部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二是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印发《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截至2022年底,全省建立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361个,数量居全国首位;全省共建成碧道5212公里,水碧岸美的生态效益和水岸联动发展的经济效益得以有效显现。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打造湛江“红树林之城”,发布全国首部省级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
三是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以全省122个县(市、区)、1609个乡镇(街道)、2.65万个行政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七大机制,推进12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深化
一是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制定《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方案》,提出新能源、传统“两高”工业节能减碳、交通节能减碳、建筑节能减碳、生态碳汇、资源循环利用、前沿/颠覆性技术共7大领域20个细分领域的技术攻关重点方向。持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重点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印发《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0年)》《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指南(试行)》,组织开展城市、乡村、园区、社区、公共机构和企业(项目)等六种类型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三是积极推进CCS/CCUS产业发展。研究制定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CCS/CCUS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大亚湾石化园区规模化CCS/CCUS集群全产业链示范项目工作专班联络机制,统筹推进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S/CCUS)集群全产业链示范项目研究工作。
九、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成效突出
一是系统谋划部署全省绿色金融改革。推动将绿色金融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截至2022年底,全省绿色金融信贷余额达2.2万亿元,同比增长53.3%,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2022年底,全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14亿吨,成交金额56.4亿元,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试点首位。
三是推动服务绿色发展的期货市场建设。2021年4月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式落地并揭牌,2022年12月广州期货交易所成功上市工业硅期货和期权,成为我国首个新能源金属期货。广州南沙新区和深圳福田区成功申办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四是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空间。设立粤港澳绿色金融改革领导小组,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和粤港澳碳标签互认机制。着力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创新,推动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绿色债+气候债”双达标双认证绿色债券,截至2022年底,全省市场主体发行绿色债券余额1836.65亿元,同比增长51.58%。
十、绿色低碳宣传引导全面加强
一是做好“双碳”政策宣贯解读。召开全省“双碳”工作座谈会、专题培训会,开展“双碳”宣讲活动,指导和帮助各地更好推进“双碳”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双碳”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举措。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双碳”培训,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提升绿色低碳发展专业能力素养。
二是强化绿色低碳宣传。举办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三是加强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加强省际绿色低碳合作交流,作为主宾省参加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积极参与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展等活动。推动我省与重点国家地区开展绿色低碳领域交流合作,举办广东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绿色低碳论坛,协助举办亚洲低碳技术和创新大会、2022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广东路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力争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