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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安徽省拟建立浪费水举报制度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近日提请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今后,安徽省或将建立并公开浪费水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对浪费水行为的举报制度不仅有利于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全社会参与到节约用水活动中。草案修改稿对此作出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举报浪费水和不依法履行节约用水监管职责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为了提高用水大户节约用水的自觉性和职能部门监管的有效性,草案修改稿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的用水监控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并对其进行在线监控。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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