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线:工信部:2015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工信部表示,2015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以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试点示范、目录标准、节能监管为切入点,着力抓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工作。深化改革创新,继续在政策、法规、机制方面下功夫,推进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6%,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一、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一)组织实施数字能效推进计划。发布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推广建设一批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全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推动省级系统对接联网,完善平台建设、数据传输标准,探索建立用能监测体系—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完善评价标准。 (二)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结构优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推动焦化、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及工业炉窑(锅炉)设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水泥、平板玻璃(941,-13.00,-1.36%)等行业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地方能耗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进行考核,指导督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三)组织推进京津冀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组织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行动计划,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尾矿、废石、粉煤灰、电子电器废弃物等协同利用,促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产业和生态一体化发展。二、统筹抓好重大规划法规标准和政策制订实施 (四)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支持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纺织行业实施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实施水污染及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技术改造及装备产业化示范。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物技术改造。试点推进钢铁、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治污技术改造。 (八)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标准提升计划。培育重点行业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中心和能效评估中心,建立绿色工业评价支撑体系。推进电石、铁合金行业贯标试点。继续完善制定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及取水定额标准。 三、狠抓工业节能降耗 (十一)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制定发布2015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围绕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电机能效提升、燃煤锅炉等开展专项监察。推动健全工业节能监察体系,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培训,加强节能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完善节能监察制度。 (十三)健全节水管理机制。发布高耗水工艺技术装备淘汰目录,推动强制淘汰。协调推进缺水地区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约束性机制。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制定工业领域落实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及工业用水效率约束性指标考核。 (十四)实施工业水效提升计划。探索开展水平衡测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水效评估。推进工业节水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制订冷却、洗涤等终端用水装备水效标准、节水设计规范,推动水效标识管理。制订啤酒、氯碱等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及麻纺织、合成氨等取水定额标准,健全节水标准体系。 (十七)开展生态设计示范试点。适当调整、拓展试点范围,继续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试点工作。举办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国际论坛。研究制定生态设计产品评价管理办法,制定重点产品生态设计评价标准,开展试评价。 (十八)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组织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2012年版)》。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的公告。印发汽车车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政策。 (十九)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评估验收,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湖北省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省,支持山西、内蒙实施尾矿、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制定行业规范条件。 (二十二)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展第一批再制造试点验收,深化试点示范,建设再制造产业集聚区。继续实施《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开展重点领域再制造技术交流。推动再制造认定产品纳入“以旧换再”支持政策。 (二十四)开展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发布《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重大环保技术及装备、重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程实(财苑)施方案,推进节能环保重大技术工程、重大装备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建设。 |